交易與公益相關法規

消費者保護法(第 18、19 條 通訊交易):商品到貨 7 天鑑賞期;易腐敗、客製化等依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辦理。

個人資料保護法:告知義務、特定目的內利用、安全維護與當事人權利。

公平交易委員會 薦證廣告規範說明:推廣夥伴與平台有償合作,發文須明確揭露「合作推廣」「#廣告」。

公平交易法(第 21 條 不實廣告):捐贈金額、比例須如實說明。

財政部 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:統一發票由販售單位開立。

所得稅法(第 36 條 營利事業捐贈):合作單位撥付給公益單位的捐贈,由公益單位開立收據給合作單位。

公益勸募條例:本平台不對大眾勸募、不受理直接捐款;捐贈來自合作單位銷售分潤。

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:食品類商品須標示內容量、成分、保存期限、產地與食品業者登錄字號。

以上為整理摘要,實際適用請以主管機關公告與法律專業意見為準。